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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OO 發問於 2025-09-23 | 新竹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補習班正職語言教師採時薪制,
且要達一定時數才能領到最低薪基本薪資。

也就是說即便是正職工作,
也有可能領到低於基本薪資的薪水,

上述情況,
是否違反勞基法?或任何法律?

勞、健保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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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自2025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如下:月薪自新臺幣(下同)27,470元調整為28,590元,時薪自183元調整為190元。
按「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最低工資法第5條定有明文。是以,時薪制勞工之基本工資為每小時190元,倘雇主依該標準發放薪資,即屬符合法令規定。

以上供您參考。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2254-1988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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