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與業主有簽合約內容大致為未約定驗收或屋主自行入住則視同驗收完成及屋主更改或調整施作範圍則施工期另算
工程結束前第一版本工程進度表為7月完工,有告知僅為臨時參考會盡量安排提前交但不保證,後續遇颱風、屋主更改、調整施作範圍及項目後拜託我司提供最新工程進度,後續因我司師傅前期調度排程有提早做完,提供二版進度表為5月16完成,但我司依舊表明只會是盡量安排提前或是盡量照此進度表走但不保證,且屋主期間不斷要求多做木作、另外追加、幫忙鎖螺絲,且報價單內容已確認為「規格品」3D示意圖是訂製品(有告知3D圖面僅參考),後續屋主告知規格品放置於現場會比訂製品醜,我司於情於服務至上理念免費升級為訂製品等等(內心希望屋主做人不要太得寸進尺)
後續屋主持續催促想早點完工強迫答應我司5/16完成,我司僅回覆盡量,但施工間屋主自行發包防水施作有問題,暫約停工未表明何時繼續,待屋主解決後告知可繼續施作,卻要求要馬上安排排程無法等候師傅調度,我司依舊告知僅能盡力完成,無法保證時間
屋主於5/16換鎖,且大致已完工都可正常使用,屋主也於周六日邀請親戚家人至案場用餐聚會;但細節及屋主認定為瑕疵部分,我司與屋主協調可否留臨時密碼;施作較方便不用請屋主開門,屋主不願意一定要屋主自行開門,施工單位進場施作不易之下導致每次進場修補都需要預約時間互相配合時段或等候
後續屋主持續認為有很多瑕疵等等,我司皆告知可協助修繕,且每次都是立即安排,立即反饋服務至上理念為主服務屋主且不斷修繕屋主不一次告知;都是一週講1~2個問題,或是自己撞傷油漆等等希望屋主先行匯入尾款後續才能繼續進場修繕
後續屋主告知想以工程延誤及上述業主自行發包之廠商防水停工為理由藉此計算工程延誤金額扣除尾款
尾款餘額26萬左右
目前有聲請支付命令後被提出異議
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協助過客戶成功催討工程款項,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準備書狀
2、支付命令遭到對方聲明異議後,後續會轉為訴訟程序
3、建議委任律師出庭,爭取勝訴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工程款
4、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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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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