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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貨款追討


江OO 發問於 2025-06-11 | 嘉義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2025年1月左右台灣出口水果至香港地區,至今尚有尾款未收回,對方聯絡窗口已讀不回,雙方無合約書,台灣出口商(獨資)有出口發票、香港商有來貨結單單據,請問後續如何追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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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給付貨款
2、如果對方逾期不理會,再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後續強制執行
3、本律師有擔任各式商家、賣場或者公司等企業法律顧問,建議可以聘請律師擔任顧問,協助您制定相關契約書,以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同時也可以將律師所擬定的契約書,用在將來的所有交易上
4、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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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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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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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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