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經營團購批發,客人都是團購店。
目前有一位團購主跟我們下單一箱商品後稱自己看錯單位想取消訂單,但是我們已經向上游廠商下單,上游廠商告知已經在備貨不接受取消訂單。
然後這位團購主稱沒那麼多錢,目前不打算付款。
這個商品我們本身沒有囤貨,是因為這位團購主下單我們才幫她訂貨的。
請問我們可以採取什麼法律措施讓他一定要取貨付款嗎?
A: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買賣糾紛問題,經驗豐富,並且有擔任網路賣家、廠商、團購主等等的法律顧問,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付款取貨,否則提告。
2、另外,團購主並非消費者,沒有七天鑑賞期的適用
3、您可以委託律師草擬一套下單準則,用在將來跟其他廠商、團購主之間的買賣契約規範
4、如果對方後續仍然不取貨付款,您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履行買賣契約,支付款項
5、但對方不取貨,並不構成間接毀損罪或者其它犯罪
6、如果要相關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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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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