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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已購入的代購賣家擅自取消交易

已購入的代購賣家擅自取消交易


林O 發問於 2025-05-18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1-於臉書委託了代購購買商品並付款,後續代購也回報了商品有購入並拍照確認。
2-後來該代購因擅自拆封代購商品而提出無法進行出售,並反悔先前談妥之交易內容。
3-後續協商後繼續進行交易,也付款下單了出貨賣場,但後續賣家已「交易不愉快」為由要求取消訂單。
4-我方並未同意取消訂單。在此前提下賣家擅自取消下單的賣場。
5-在我方未同意取消訂單、未提供退款帳號的情況下擅自翻閱網銀記錄查到買家帳號並退款。

1、想詢問雖然是代購性質的委託,但代購已經回報代購服務完成後應該已經算交易成立,是否就表示無法任由買賣家單方擅自取消訂單了?

2、該代購在回報商品時,多次以已完成代購的商品「因為他擅自拆封了」的緣故為由更改交易品項,但最後在雙方有共識之下確立了最後的交易品項及內容,如果擅自取消訂單不成立最後會依照最終版本的交易品項進行交易嗎?還是會需要再次協調交易的內容?

3、在未同意退款下擅自查出我的帳號進行退款,這方面賣家會有法律的責任嗎?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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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規定。
雙方於簽約時只要對於契約內容的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屬成立,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內容約定,有新約定即依新約定處理。又如雙方未約定契約終止事由存在,自不可逕自為契約終止之主張。
建議您可以向法院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處理。亦可檢附相關事證委由律師研究,如有可支持您主張的依據,由律師協助您為訴訟,以爭取您最大利益。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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