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請問保全公司老闆沒換公司名子更換,年資要從算嗎,特休日也從算嗎我今天滿了3年,特休只給我7天,老闆解釋說公司換名子
A:
若公司僅更換名稱或法人登記資料,法人同一性不變,勞工與公司的原有勞動契約關係並不因此中止或終止,工作年資也應繼續計算,不得重新起算。也就是說,勞工在該公司實際工作的年資,自最初受僱起即應完整計算,不能因形式上的公司名稱變動而中斷。
假設,您說的公司換名字,指的是換另一家公司(統編不同),視具體情形而定勞動關係是否終止而須重新起算。但老闆沒換,則指揮監督關係仍未改變,老闆此舉乃脫法行為,勞工局或法院在個案認定上,可能還是會認定屬同一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繼續工作,如未滿三年者,有10日特別休假;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每年14日特別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