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於蝦皮網站購物,蝦皮端有明示放心買,安心退的字樣。店家店舖說明及商品描述內容無提到不可退換貨字樣。收到商品後覺得不合適直接點選退貨後退款,之後賣家傳了一下訊息:「《退貨須知》
若商品非瑕疵退貨 請於包裹內附上郵資$60 因為蝦皮會扣
若收到退貨沒有附上 我司會照營業損失依法求償 謝謝您!」
請問最後幾句沒有附上郵資索賠的部分,是威脅嗎?營業損失依法求償的字樣,是什麼條款內容呢?
同時進而留言,有同意你退貨,但是沒有隨貨附上郵資就會依法求償。消費者要怎麼處理呢?謝謝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規定。
如果於購買商品猶豫期間對於賣家所提供商品認為有解除契約之必要,可不附任何理由及費用向賣家解除契約。
消費糾紛您可向當地消保官進行申訴或是申請調解,亦可委由律師協助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表明立場,如其仍置之不理,經由律師協助為民事訴訟,追求您最大利益。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