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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歷年制離職特休計算

歷年制離職特休計算


林OO 發問於 2025-04-30 | 臺北 | 製造業

Q: 請問2023/3/1到職,將在2025/5/23離職,本公司採歷年制特休計算,今年的特休都還未使用,去年的已使用完畢,請問還剩下多少特休呢?謝謝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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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特別休假,係規定於勞基法第38條第1項:「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由上述規定可知,特休係只要一符合連續在職滿一定期間,就會取得該年度全部的休假,不因當時是否提出離職而有差異。實務上容易有爭議的地方,僅係採取歷年制或週年制計算之差異,但仍不得低於前開規定的最低標準。另關於特休假的計算,勞動部有試算網站可以供您參考,您可以自行前往輸入相關資訊後試算之。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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