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是一間娃娃機店,我們這場有兩個場主,我是其中一個場主的工讀生,場主要我去換鎖,因為我發現倉庫的鎖時常故障怕被偷竊,然後我就換了另外一個鎖頭,現在另外一個場主說要進去拿裡面的東西但進不去,要去提告強制罪,請問那我會有事嗎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規定。
如您的行為有故意以強制力方式強迫他人做事,才會構成強制罪之成立。
然是否會構成強制罪,仍需綜合現場相關的事證判斷才能提供較精準之意見,建議您可以將相關事證委由律師研究,並為您在訴訟程序中進行答辯,爭取有利之主張。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