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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曠職半天被老闆開除

曠職半天被老闆開除


陳OO 發問於 2025-04-21 | 高雄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請問我全職的工作.4/17跟裡面同事吵架做到一半返回家..轉頭就走.但我18.19.20是我的休假日..我跟老闆說我21會回去上到月底.因為老闆說沒做的話叫我做到月底.這4/19老闆就傳來說我做到一半轉頭走掉.之後面的就不用來了說我曠職就可以開除我了..我如果做到月底是有全勤的..沒做到月底等於是算天的了..這樣薪水就差很多了..請問我的曠職半天老闆能叫我不用來了嗎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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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好:
1.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勞工如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2.簡單來說,雇主可以因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6日,而直接解雇勞工。但「曠工」與「遲到、早退」之定義不同,雇主自不得以勞工有「遲到、早退」之事實逕予認定為「曠工」。
3.據你的說法,你4/17是有到公司上班的,提早半天下班,應屬「早退」,而非「曠工」,雇主不得逕行解雇你。
4.縱雇主認定你是曠工,你也未達繼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6日,雇主仍不得逕行解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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