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是非公開發行的公司,請問如果預計股東會要在5/23以前開立,那請問董事會需要多久以前先行開立,以決定股東會開立時間,董事會是否可以決定20日後便開立股東會,因此次股東會沒有任何議題
A:
您好,
您並未說明貴司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有董事會的公司大多為股份有限公司。
假設 貴司為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70條規定: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
如果 貴司預計股東會要在5/23開立,董事會應該是在5/23開股東會那天往前推20日,再加上通知股東的天數即可。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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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您好,依您所述之情形,可參照以下規定:
1、公司法法第172條第1、2項「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
2、公司法法第204條第1項「董事會之召集,應於三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3、上開召集期間之計算,依民法第119條、第120條第2項不算入始日之規定,自通知之翌日起算至開會前一日,算足公司法所定期間(最高法院84.1.17八十四年度第1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二、您並沒有說明貴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但有提到非公開發行及董事會,故假設貴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您並沒有說明召開的是股東常會還是股東臨時會,但一般在5、6月間開的都是股東常會,故假設貴公司要開的是股東常會。
三、若貴公司預定5/23開股東常會,則最晚要在20日前,也就是5/2寄出股東常會開會通知(通知之翌日起算至開會前一日)。因此,貴公司可以在5/2開董事會,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日期後,當天立即寄出開會通知。
四、另外提醒,董事會也有召集通知期限之規定,因此若貴公司預定5/2要開董事會,最晚要在3日前,也就是4/28寄出董事會開會通知(通知之翌日起算至開會前一日)。
五、本所已有多次為公司處理相關事宜、規劃並陪同出席相關會議之經驗,您可與本所聯繫協助。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需進一步詳細討論與評估,可與本所聯繫預約本律師電話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