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貨物承攬業業者,有個配合三年的客戶持續出貨,直到去年 11月出貨後因遇查驗關係無法領貨
至今已經將近五個月仍未放行,而CNEE也未付到現在產生的倉租(目前USD25000) 也不肯棄貨
堅持要跟海關繼續談判請我們繼續等待
CNEE也很非常聯絡
但因為此票貨貿易條件為FOB,SHPR也不願處理(只有協助追討)
請問在這種狀況我可以告SHPR嗎? 還是有其他方式追討這個費用嗎?
另外每次出貨裝船通知書上都有明寫若CNEE不領貨產生倉租滯留費用等由出口商承擔
這部分不知道對我們有沒有幫助
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貨品買賣、運輸等法律問題,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支付寄倉保管費
2、如果對方仍逾期不付錢,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告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來獲得清償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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