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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薪水少給合法嗎?這樣正常嗎?

薪水少給合法嗎?這樣正常嗎?


施OO 發問於 2025-04-13 | 高雄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我是做兼職的,4/7生病請假 他要求我要醫生證明,但那時候我精神狀態不好無法騎車沒辦法自己去看 家人也有事,加上身上沒錢 所以跟他說了情況後,答應4/10或4/11會有家人再載去看,4/10他薪水沒有轉帳給我 4/11我說請他轉帳給我,不然沒錢可以看醫生 我順便跟他說我這個月做到4/30就好,他說「醫生證明不給我」「給你方便當隨便?」「領現金」「你不用來了」。我說「好那某某日方便嗎?」他已讀不回。隔日中午我又發「麻煩回覆謝謝」他不讀不回。再隔日凌晨三點多轉了一萬兩千多給我,聊天室發了一張截圖(轉帳紀錄)給我看。但薪資跟我記錄的不一樣
1️⃣我想問我該怎麼辦?
我有回覆他訊息「不好意思 想問怎麼算的?因為跟我記錄的不一樣」後續我也補了我自己記錄上班的時數截圖,我說「如果是扣我遲到的話,應該不會差這麼多吧..」
(他匯的金額跟我個人記錄的金額差了八千左右⋯假設扣遲到的話頂多不到三百吧。)
“假設”後續他的回覆是「你沒來的那幾天造成的虧損扣的」的話
2️⃣那是合理的嗎?
雖然公司群他已經把我踢除了,但我還沒有刪紀錄。我跟他的聊天記錄也沒刪
3️⃣保留紀錄對我是好的嗎?

勞資爭議 離職與資遣 請休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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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規定。
如公司的損失是由員工之行為所造成的,公司有權向員工請求賠償,惟依勞基法第26條規定,賠償費用不得以勞工工資作為預扣。
勞資糾紛可以先行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亦可委請律師先代為寄發存證信函表達維權意旨,限期請求改善,如改善未果,可逕行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爭訟程序。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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