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公司是做家具的,買賣條約有註明,所有零件有一年保固,保固期間內不問理由免費更換,但最近遇到一個客人,保固期快到說零件故障,已免費更換,但要求更換後仍需延長保固,那顧客若在保固期間快到就弄壞,再來換,不就變成終身保固了!!!!!
有什麼法律能約束消費者這種無理的要求嗎?難道使用者都沒有責任?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依照一般實務情況,保固一年的意思並非更換後又可以延長保固。保固期內如果有損壞,是有義務更換,但更換後並非保固又因此延長一年,所以您可以拒絕消費者的不合理要求
2、本律師有擔任各類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擬定對您有利或有保障的合約,將來再跟消費者簽約時可以約定清楚,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3、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