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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是否有權干涉我的商業模式


蘇OO 發問於 2024-05-21 | 桃園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與房東簽約分租合約(等於他是二房東),總共分租二樓一層跟一樓一半使用

合約是便利商店賣的紅色契約,然後我租完後開始招商來寄售商品,並提供網路行銷服務給廠商們,以此向廠商收「廣告管理費」,我的房東就說這屬於分租不可以,想了解這是否可以主張我可以這樣使用我的租賃空間?
租約並無寫說無法寄售,只因我不想這樣收費,我想以包套餐式的內容去做行銷招商,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契約審閱 租賃糾紛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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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以下提供更詳盡的說明:

一、租賃空間使用範圍及限制:
首先,租賃空間的使用範圍原則上應依照合約約定。若合約未明確規範使用方式,承租人可以依據該空間的通常用途來使用。然而,寄售商品和提供網路行銷服務,可能被視為超出一般住家或辦公空間的通常使用範圍。

二、分租契約的特殊性:
由於您是與二房東簽訂分租合約,情況會更為複雜。二房東本身也是承租人,其轉租行為必須受到原租賃契約的限制。若原租賃契約有限制二房東轉租或限制承租人的使用方式,則您作為分租客也必須受到這些限制。

三、是否構成違約:
您的房東主張您從事的寄售和網路行銷服務違反租賃契約,關鍵在於這些行為是否屬於合約允許的範圍,以及是否對房東或其他房客造成妨礙。若合約並未明文禁止,且您的行為不影響他人,則較難認定您違約。

四、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1.審閱合約:再次仔细審閱您的分租合約,確認是否有任何關於使用範圍或轉租的限制條款。(但實際上若是以便利商店制式合約進行簽訂,則您可觀察或提出一般社會上從事寄售或網路行銷的業者,通常會租用或使用哪種空間,來特定出「雖未為規定的一般情境」)
2.與房東溝通:嘗試與房東進行溝通,說明您的商業模式,並強調您的行為並未對他人造成妨礙。
3.尋求法律協助:若無法與房東達成共識,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以了解您的權益並尋求法律協助。

如針對您的問題若回覆不夠清楚以致需要進一步確認,建議請找專業律師諮詢,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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