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一般而言,要端視債務清償的方式係如何。如係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清償完畢,原則上法院會發給相關函文記載已經清償完畢或類似之意旨,作為清償完成之憑據。倘若係私下清償完成,建議您取回或銷毀與債務相關之本票、債權憑證,亦建議由債權人出具已經清償完成之相關憑據(如收據、清償證明或類似之文書),較為完整。其中,前者係避免後續債權人又執同一本票或債權憑證作為執行名義另行聲請強制執行,後者則係作為確保如果又再次因同一債務發生訴訟或糾紛時,得以保留清償完成之證明,避免因無法證明清償完畢而受到不利之處置。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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