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如您所述,您因上班態度欠佳,被雇主暫停工作,目前已經一個多月沒有班可做,但因您受雇時並未與雇主簽訂應給予最低時數為何,故就您是否得以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發給資遣費,實務上仍存爭議,多數見解係認為雇主不排班,並無違法。至於您被退出群組以及勞保被退保涉及雇主是否有違法解雇,對此,建議您可以向雇主所在地之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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