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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要還制服被扣錢

離職要還制服被扣錢


黃OO 發問於 2022-11-24 | 新竹 | 製造業

Q: 想詢問有關離職 公司制服 的問題
工作還沒一個月 要離職 說要扣制服費用
公司 當時 是發放 一件 外套 一件 背心 2件冬季制服 一雙安全鞋 3件短袖制服 2件長褲 一頂公司工作帽
然後 離職時 我歸還 一件外套 2件冬季制服 一雙安全鞋
說還要扣我1800元 制服費 請問這合理?
公司 說要做滿半年 要離職 才不用要制服費用

我就想問 公司 規定要穿 公司規定的制服 只有口頭說未滿半年 離職 要扣制服費用
並沒有白紙黑字的單子
這樣合理?
可以怎樣處裡這樣的問題?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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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黃先生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有關離職時制服費用負擔問題,謹步回覆如後:
一、關於制服費用負擔,依據行政院勞委會(89)台勞資二字第0043550號函:「制服係雇主為事業經營之目的,強制勞工於提供勞務之場所或提供勞務之當時所為必要之行為,其或為工作安全之目的,或為勞動紀律之需要,其費用應為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之一部分,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不妥當。」由此主管機關函釋,似認制服費用不應由員工負擔。
二、然查,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之規定,「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6、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換言之,制服費用應可解釋為「工作用具費有關事項」。是以,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規定,制服費用並非不得以勞動契約約定之。
三、準此,關於您所述,公司針對離職時制服費負擔問題,因勞資雙方雖有以口頭約定,並未以書面約定,則公司日後需舉證證明雙方曾經以口頭約定員工於離職時應如何負擔制服費,供法院判斷。
謹向您說明如上,供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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