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臉書和一位買家交易,不過對方付了定金,可是臉書社團那位買家一直被其他人說他不是很好的買家
然後他都沒有回覆我,原本說四月初付尾款,結果突然消失,後面我一直等
結果我最後和他說「由於您多日未回覆 所以我這邊不採取退款給您也會將卡片賣給下一位 基於禮貌跟您告知一下」
後面4/18私訊我,告知我說他是因為臉書無法登入,他隔天會匯款尾款,我也相信他,結果也沒有,又消失
之後他在4/25今天用別的帳號私訊我,說他要取消,讓我把他的定金退款給他,他又說是未成年也沒告知父母有交易
說他會去警察局或是法律顧問諮詢
請我真的必須退回定金嗎?
A:
您好:
一般單純的民事交易糾紛,不會構成刑事責任,所以原則上警察不會介入雙方的交易糾紛。
如買方為未成年子女,需要視其年齡認定雙方間的契約關係是否成立,如買家為滿7歲以上,且未滿18歲之人,法律上認定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請參照民法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規定,如果雙方的交易係買家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進行,契約恐會被認定不成立,為貫徹未成年子女之保障立法寓意,定金部分您恐需要退還;除非,個案情形參照民法第83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對方對您有欺騙其與您溝通交易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行為,雙方的買賣契約會被認定成立,此時,因其有違約之情事,您可沒收其定金。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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