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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賣家多寄貨怎麼處理

賣家多寄貨怎麼處理


譚OO 發問於 2022-01-22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賣家多寄一份一樣的物品,已通知賣家,並請他自行聯絡貨運處理,但賣家一直要求我自行寄回,如果我堅持要賣家聯絡貨運收回,不主動寄回,法律上應該不會有任何問題吧?另外想再請教,商品在我這邊放超過一個月,可以依消保法第二十條,就不予理會不用再還給賣家嗎?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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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您所述,本件是賣家多寄了一份一樣的物品給您,您退回物品所需的運費應由賣家自行負擔。至於您不主動寄回乙事,頂多涉及不當得利之民事責任,而不涉及刑事侵占罪嫌。

本件是否有消保法第20條的適用,視賣家是否屬企業經營者而定,若屬企業經營者,則該商品屬於所指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買家就該商品不負保管責任,並得定期限通知賣家取回,若賣家逾期不取回,則視為拋棄該商品。若未通知逾一個月,您亦未承諾購買,賣家仍不取回該商品,亦視為賣家拋棄該商品,買家可自行處理該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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