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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商品沒有送來店家說訂單無法取消

商品沒有送來店家說訂單無法取消


林OO 發問於 2021-11-02 | 臺北 | 其他

Q: 網路購物商品還沒有送來 店家說訂單無法取消 這樣不取貨 會不會被告? 告的成嗎? 可以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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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8條: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前,亦得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除非商品或服務有合理例外情事能排除消保法所規定之解除權,否則您得於取貨前貨貨到七天內不附理由解除契約。
依上開法律規定,您必須先向賣家書面通知表明解除契約,如此才能免除取貨義務,日後若有訴訟也才不會陷於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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