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 未透漏全名是否還會觸犯個資

未透漏全名是否還會觸犯個資


葉OO 發問於 2020-10-12 | 新竹 | 其他

Q: 想請問如果張貼別人FB姓名頭貼但是碼掉中間姓名及眼睛部分這樣還是會有觸犯到個資問題嗎?
ex 王x明

個資法

瀏覽人數:4877

A:  依照您所提供的描述,必須區分所張貼的內容有無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特殊個人資料;以及依您揭露之方式究有無識別為特定之人的可能,進行不同型態之分析:
(一) 若為特殊姓氏,則單純張貼特殊姓氏之人FB姓名頭貼(眼睛碼掉)+碼掉中間姓名,仍有可能該當”依您揭露之方式其他人有可能識別其為特定之人”,仍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之疑慮。
(二) 反之,若非特殊姓氏,且”依您揭露之方式其他人並無可能識別其為特定之人”,則無違反個資法之虞。
(三)若所張貼的內容涉及他人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個資法規定之特殊個人資料,則原則上無該他人/當事人之事先書面同意,均禁止蒐集、處理或利用。除非:1、有法律明文規定。2、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3、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4、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5、為協助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6、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但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或其他法律另有限制不得僅依當事人書面同意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其同意違反其意願者,不在此限。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