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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代購客製化給付

代購客製化給付


陳OO 發問於 2020-06-21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代購業者僅提供品牌官網網址給買家,並無指定、推薦指定商品,這樣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 #消保法 2:2裡面所說的"代購業者提供各種商品資訊供消費者選購,則非客製化給付"的情形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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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款: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臺中簡易庭 109 年度中小字第 4107 號民事判決:
原告於「商店入口」臉書社團明確記載該交易平臺為代買代購之方式,堪認被告委請原告向廠商代下單購買商品時,即得以清楚知悉被告僅為代購商品之服務平台。另觀諸被告於109年3月8日向原告完成訂購後,原告即告知被告預購商品皆需等待2至4星期(見本院卷第25頁),且原告於同年5、6月間始交寄系爭商品,益徵系爭商品為原告因被告訂購後始依據被告指定之尺寸、樣式向廠商購買,屬有客製化給付之情事,符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款所揭示之情形,應可排除消保法第19第1項解除權之適用。

是否有客製化商品之情形仍需視賣家是否於買家下訂後才另外向廠商根據買家指定之款式下單,即便是代購業者僅提供官網供買家訂購,未必即屬於客製化商品,需視具體情況判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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