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借款于債務人<職業軍人>並簽立本票,其借款後拒歸還 本人已申請本票執行且法院以發下證明書 但要對其薪資查扣轉發,卻不知如何具狀及應轉之第三人為何<國防部或軍種總部> 1.不知相對人之部隊單位、住址、薪資等具狀需要之資料. 煩請賜,.謝謝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執行軍人之薪俸,可聲請法院執行處先向國防部主計局財務中心函詢其服務支薪單位,再請執行處直接對該支薪單位核發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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