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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請問發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請問發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魏OO 發問於 2020-04-02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請問在報價單上的用印 ,用發票章是否為合法且具有法律效益呢?
因為有看到有的律師說 發票章蓋在合約上有法律效益 ,
有一種說法又是 公司專門用途章,不生票據上效力
最高法院66年11月15日第9次民庭庭推總會會議補充決議:「如果支票背面所蓋圖章本身刻明專用於某種用途(例如收件之章)之字樣而與票據之權利義務毫無關係者,則所蓋該項圖章,難認係同法第六條所規定為票據行為而代替票據上簽名之蓋章,即無同法第十二條之適用。」
依上開實務見解,如果公司章已有專門用途,即旨例的統一發票章、收件者等,既已特定用途,與票據上權利義務並無關係,並非有效之用印,若為發票,該票為無效票,若係背書,亦為無效之背書。
所以想請問發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

契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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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最高法院66年11月15日第9次民庭庭推總會會議,主要是針對支票票據上之用印而為解釋,但在其他事務上,發票章仍具有對方表彰之效力存在,所以在實務上,若發票章蓋在合約上,即可能被認定具有效力,因此,發票章仍會具有法律效益,不可以亂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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