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愛車前後二次送往原廠桃園新設立經銷商服務廠修理,很可惜因維修品質不良,請看下列說明:
第一次109/1/13送修原因及修理後情況:
●因為引擎異常警示燈顯示。
●送修經過9天,再三催促總算在1月22日通知取車,修理費用高達NT91,850-。
●取車後,發現引擎發生異音。
●開車後,總是發現車內嚴重汽油味道,因而擔心漏油害怕,過年期間只好停止使用。
第二次109/1/30送修原因及修理後情況:
●因為上述原因送修,2月14日取車,並註記引擎有異音,需總代理技師才有辦法處理。修理費用高達NT95,300-。
●開車上高速公路後,又再次發現引擎異常警示燈亮燈。
本人在二次送修到原廠桃園新設立經銷商服務廠,都要求貴公司服務經理慎重處理,確實完全修復。無奈每次都有瑕疵甚至衍生新的問題,只得打客服專線,請求原廠牌台灣分公司協助,但迄今都沒有結果。
因此,只好先行前往原廠台中分公司服務廠,請求檢查再次故障位置零件,以及所有不良問題。檢查結果所得到的問題及修復費用預估如下:
●引擎異常警示燈亮燈,因為有新的故障問題發生。
●引擎下側發現漏油,因為先前修理復原不良,必須拆除重新安裝。
●後座座椅處發生異音,因為復原不良鬆動,必須拆除重新安裝。
●修復費用預估為NT91,957-(請參考附件一)。
至此發覺原廠桃園新設立經銷商服務廠維修技術不良明確,才會接二連三衍生新的問題,除了造成本車長時間無法使用及交通費用花費以外,其所導致鉅額的維修費用,希望要求該公司能完全負擔前後三次的維修費用,總計是NT279,107元。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有汽修廠會有債務不履行之問題,可以請求汽修廠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需先釐清瑕疵之原因,所以在原廠台中分公司服務廠之修車紀錄,應先看能否取得,再據以向該汽修廠提出請求,若雙方對於瑕疵仍有爭議,則在訴訟中可以聲請送請相關單位進行鑑定,以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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