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之前家中有經營補習班,實際經營者是家中長輩,由我掛負責人,但目前補習班已經停業,執照也有去辦理停止了,近日得知由我掛負責人的那段時間有積欠健保費,聽說有收到強制執行的文件,我想請問
(1)那段時間公司的欠費會影響到我私人的帳戶財產嗎,會強制扣我的私人財產嗎?
(2)請問欠費有期限嗎,因為距離收到公文已經過一段時間了,也沒有收到後續催繳公文
(3)請問可以辦理分期嗎,最多可以分幾期呢,因為金額滿龐大,我怕分期了我還是繳不出來
謝謝
A:
您好,依您所述簡要回覆如下:
1.依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欠費催收暨轉銷呆帳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
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欠費經移送行政執行,因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如執行期間尚未屆滿,應向其負責人或主持人催繳,經催繳仍未繳清欠費,則移送行政執行。
因此以補習班為投保單位的健保費欠款,確實有可能對負責人追討。
2.公文上應該會有載明繳納期限,如未依限繳納行政機關就會開始跑後續程序。
3.分期與否及期數多寡需要跟債權人機關協商,未可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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