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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歸還店內鑰匙


彭OO 發問於 2020-02-26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1.我請了工讀生,無預警下,他就不來了,請他交還店內鑰匙,他說要等發薪日一併繳回,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請他儘速歸還店內鑰匙。
2.另外,他無故離職,損失怎麼求償?
謝謝!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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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好
1.對方行為可能已經涉犯刑事侵占等等刑事犯罪,你可發函請求對方盡速配合,否則提出刑事告訴。
2.對方無故離職,依據勞基法規定你可逕行終止勞務契約關係,並且請求因為對方曠職所導致的營業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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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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