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租客因原屋主要把房屋賣出轉給仲介為代理人,這期間共有兩組買家,房客有權利可以不接受,但房仲軟硬兼施(要報警不然就約到不在續),前後買家進來看都認為房屋漏水的事情都親眼見到,房仲卻無據實相告而導致第一組不買(原因是因為貸款不過,房仲怪罪房客嚇跑人);第二組是因為尾款要晚一點給房仲,但房仲還是把責任歸在我們身上,還打電話罵房客與附近鄰居,我們覺得很冤枉,所以新房東決定把三方約出來把事情說開,但房仲一直都是說話反覆言詞不一,也不肯認錯,甚至言語挑釁,還叫黑道來處理,自己後面不肯道歉就烙跑,以自己年長身份,認為做錯可以不用道歉,後續房仲又報警說租客打人又不去驗傷,我們覺得很荒謬,在場人都可以證明,後續房仲跑去跟黑道那說我們把她打鼻子跟手都斷,再來對方透過臉書好友假意要了解狀況,說要一人來結果後面變成6個,對方一開始言語威脅說要到屋裡說,後面又說我們不應該影響房仲的財路,根本不聽解釋認為我們在偏袒自己,仗著人多4個男生打1個女生(T),在過程中有錄音跟監視器,我們在房仲態度差時曾在臉書發文,卻沒有誹謗及誇大不實都是陳述事實希望在外的人租房小心,也無透露個資,房仲也在文章留言卻跟賴群組說詞不一,也拿房租契約的事情出來說,最後她自己也刪除留言,現在已經提告了(傷害跟毀損)只是不知道程序要多久。
我想知道我如果開庭我拿出截圖跟錄音檔與監視器內容,可以對對方提出什麼告訴?
A:
彭婷小姐:
您好!
您是租客如果無法續租者,對於新房東的民事部分,可以提出租約債務不履行之民事賠償責任;
您如果開庭時,拿出截圖跟錄音檔與監視器內容,刑事部分可以對於房仲部分,提出誣告及民事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或是毀謗罪及民事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等等,
對方提告(傷害跟毀損),一般兩個月左右警察局或派出所會約談雙方當事人,之後才會進入地檢署檢察官的訊問流程程序,即為偵查程序。
建議您與我聯繫,可以再諮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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