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此類標錯價格之案件依情況不同,法院過去有不同的判決。您可參考過去戴爾電腦標錯價格一案中,法院相關之判決加以判斷買賣契約是否成立。亦有法院以消費者下訂單是否為權利濫用、是否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判斷賣家是否須出貨之依據。
倘若為企業經營者,目前行政院已頒布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第5點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
因此若企業經營者拒絕履約,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主管機關得限期改正,若不改正者將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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