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您
我15歲就懷孕
原本要去公證,但法律不給我公證
因為我未滿16歲!
所以我們只好去買結婚證書填一填
連印章也是跟親戚借的
填寫時沒有人在場就拿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當時只有男方媽媽跟女方媽媽在而已
小孩出生是跟男方姓
我們沒有宴請、也沒拍婚紗,任何的動作都沒有
至今我已滿18歲,小孩也生2個了
可是女方家長說這樣的婚姻不成立
但男方一直說我們已經結婚了
我已經嫁給他了,所以男方家長都不在乎
所以我想請律師解答我心中的困擾...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結婚應該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的證人,你們只有去登記結婚,但沒有公開宴請或任何動作,這樣的婚姻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