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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換貨後鑑賞期

換貨後鑑賞期


韓OO 發問於 2018-09-10 | 高雄 | 其他

Q: 我在網路上買了車牌框,但她買的是舊式車牌的,過後我在換貨一次但尺寸還是不合,之後我要求退貨但被已過鑑賞期為由拒絕,但我在換貨之前還在七天鑑賞。在換貨後鑑賞期不會重新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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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享有無條件解約權,
民法第364條亦有規定:「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出賣人就前項另行交付之物,仍負擔保責任。」
綜上所述,您向賣家要求換貨,是基於通訊交易買賣契約而來,仍然適用民法相關規定及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故您仍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以上,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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