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想請問一下,要是員工領月薪,
星期一到星期三都正常上班,但星期四.星期五就請假,連休4天,持續 3 個星期都這樣!!
請問這樣的狀況,星期六日,我要支付給員工薪水嗎??
還是可以扣一天例假日呢?
謝謝!
A:
郭先生/小姐您好,所詢問題回復如下
例休假是否給薪部分
一、這需視公司一開始與勞工約定勞動契約時,計薪方式是否以時薪或日薪計算,如是按時或日計薪,則例休假因未出勤,則可以不給薪。
二、另,勞工週四及週五仍是以勞工請假規則所定假別請假,因此每年仍是有相關日數限制,因此仍得以公司制度予以限制。
希望回復能協助到您。
竑德法律事務所
(04)-2225-0860
王翼升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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