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果家裡有堂姐因婚姻不陸遭受老公毆打等對待
回來家庭參聚的時候抱怨給我們聽
我們大家當然爾的勸她離婚
這話傳到她老公耳裡
對我們家族的長輩提出合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的告訴
那是否一定會成罪?
光看條文好像符合..但難道連家人都不能勸說什麼 只能眼睜睜見兒女跳入火坑嗎?
還是我們誤會了這個條文
請律師們幫忙釋疑 謝謝
A:
吳先生/小姐您好,
按刑法第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和誘有配偶之脫離家庭者之成立要件係以引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而將之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若該人之脫離家庭,係出於自己之意思發動,即與被誘之要件不合,尚難論以和誘罪,另您亦未將堂姐至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亦與和誘罪之要件不合。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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