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一下
公司有找冷氣師傅來裝冷氣, 結果前被偷了三次,約在12萬左右.
可以連同冷氣公司一起提告連帶求償嗎?
A:
一、按「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民法第188條定有明文。
二、依上所述,貴公司可向冷氣公司連帶求償,除非冷氣公司能舉證證明已盡相當之監督、管理義務,仍無法避免冷氣師傅利用職務之便竊取貴公司財物,始有可能免責。如貴公司因此無法受損害賠償,法院得因貴公司之聲請,斟酌冷氣公司與貴公司的經濟狀況,令冷氣公司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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竑德法律事務所 吳常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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