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小弟是一間酒商的倉管,5/7週一出貨未注意到單據的20箱a品項及40箱b品項而出了20箱a及47箱b,於5/8週二發現打電話告知廠商,廠商回應表明他們收貨數量正確正確是20、40,小的也在5/9、10早上去拜訪廠商進行檢查統計數量也正確⋯公司現在要求我要簽少7箱貨的單據 我有監視器證明我的出貨量 而廠商因本週牽廠告知監視器於上上週5/2.3已拆除,本公司機貨車的行車紀錄器也損壞兩個月沒證明 ,5/14也報警請警察了解狀況(未做筆錄)
公司老闆要求我需負全責貨品成本352800若有疑慮自己去跟司機談,但司機認為沒有他的責任應該是我要自行負責,反正公司只真對到我這邊因為我負責撿出貨的。
已跟公司表明我認為自己的責任有疏失願負擔一半賠償,公司強硬要求我需負擔全責否則要告我(侵佔、詐欺)且要求賠償金額以市價計算。如果要被告我這樣會成立嗎?如果公司勝訴我可能會有哪些結果? 懇請告知 謝謝
A:
A.
您好,目前的狀況看起來,因為諸多關鍵證據遺失,而就客觀情境看起來,您於舉證上確實較為吃虧,因此公司若要以侵佔、詐欺對您提出告訴,是有可能會成立的,以下本處僅大概回答,細節部分建議您還是委任律師代為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目前您可先至各縣市之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相關協助,或至 貴公司所在縣市之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嘗試和解、調解之管道。
倘若不幸的進入訴訟後,建議您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調閱 貴公司的監視錄影器或其他輛貨車之行車記錄器,其中可能有些蛛絲馬跡仍能佐證您的說法。此外,若公司勝訴,法院可能因您自身經濟狀況而酌減賠償金額,但最壞的情況便是要求您全額賠償以及可能因侵佔罪、詐欺罪的成立而有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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