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調解委員會

調解委員會


李OO 發問於 2018-05-16 | 台中 | 其他

Q: 我發生車禍要申請調解,但是我是騎朋友的車出車禍的,請問在調解時車主也要在場還是有車主的行照跟證件就好。

瀏覽人數:389

A:  李先生您好:
依照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及191-2條規定「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行為人需就故意過失不法侵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只要行為人到場調解即可,車主不需要。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