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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被惡搞


林OO 發問於 2018-01-06 | 台北 | 其他

Q: 前男友把我的照片合成遺照放在社群軟體IG上
照片當初是我傳給他的
我想截圖對他提告
但是照片上我的臉他有用貼圖遮住無法辨識
可是我知道那張照片是我
這樣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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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前男友把我的照片合成遺照放在社群軟體IG上
照片當初是我傳給他的
我想截圖對他提告
但是照片上我的臉他有用貼圖遮住無法辨識
可是我知道那張照片是我
這樣告的成嗎?

您好:
不管雙方過往關係如何嫌惡,但用合成遺照報復人家,蠻缺德的。雖然前男友故意降低可辯識性,在法律真的沒問題嗎?這種看似規避法律卻故意惡整人的行為,仍然可能在法律上找到一些可以處理的方法:
一、假若台端享有著作權,而前男友若有改作行為且非合理使用,該合成遺照行為似有可能違反權作權法的問題。
二、另外,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而且,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只要能找證據,證明這樣的行為,是可能間接讓共同朋友或是其他人知悉為台端,或是前男友就是要讓台端知道,這樣的行為,是值得討論可能有侵害人格權的問題,會造成她人精神上的傷害,而得以請求精神賠償。
三、因此,建議先搜集證據,確認該合成遺照貼圖及製作及散布者為前男友,然後寄發存證信函給他。看他的回應,決定後續是否報警處理或提出民事訴訟。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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