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朋友目前有一個公司,由於他父母曾用他的名義購買不動產並獲利,有一些稅務問題目前正在跟國稅局協商,
但目前國稅局已經申請查封他名下的不動產及戶頭。他的公司為有限公司,一人持有100%,
請問國稅局是否會查封他的股權(100%),會否凍結他公司的帳戶?
謝謝 盼覆
A:
王OO,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個人是自然人,公司是法人,兩為不同權利主體,縱自然人積欠債務,充其亮,僅能查封自然人所有有財產,包括投資公司的股權,但不能查封公司的帳戶,合先敘明。
2.就您的問題言,您的朋友積欠稅金,縱持有公司100%股權,國稅局亦不能查扣公司的帳戶,因為這是不同權利主體,不容混同為一。
3.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如有疑議,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順頌商祺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衍鋒律師
02-23279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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