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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院扣押


蘇OO 發問於 2016-12-21 | 台北 | 其他

Q: 您好 本人因為積欠卡債而遭法院扣押1/3的薪水 目前已經辭去了原本有薪資轉帳的工作

現在在工地做粗工 沒有薪資轉帳 請問如果雇主發薪水是以匯款方式給付(私人帳戶匯款給我)

法院還是會扣押1/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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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本人因為積欠卡債而遭法院扣押1/3的薪水 目前已經辭去了原本有薪資轉帳的工作

現在在工地做粗工 沒有薪資轉帳 請問如果雇主發薪水是以匯款方式給付(私人帳戶匯款給我)

法院還是會扣押1/3嗎?

依您所述之事實,回覆如下:
一、原執行法院之扣押命令,效力僅及於您原先已離職之工作薪資,不會及於您目前在工地以匯款方式領取之薪資。
二、但是,若債權人其後知悉您目前在工地以匯款方式領取之薪資時,債權人仍可再向執行法院聲請扣押您在工地做粗工之薪資1/3。
希望上開回覆對您有助益。
台南宋錦武律師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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