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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超級商城購物糾紛問題


Anonymous 發問於 2016-09-13 | 台中 | 其他

Q: 您好!
想詢問一下於9/12日收到訂購的手機
當天晚上再做換機過程中發現訂購商品的SIM讀卡出現瑕疵故無法正常使用 ,像店家提出退貨申請後
店家來電回覆說就算再七天內發現瑕疵進行回報也只能用維修處理
也表示它們的商品跟店不需遵守消保法第19條
經過一整天的聯繫後更出現店家直接表明可以直接請律師打電話給他們
甚至是告他們的狀況
不知道這部分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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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按消費者保護法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次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回到您的問題,因手機並非上述排除7日解除權之項目,故您可向店家主張消保法19條解除契約,退步言之,縱使無法主張消保法19條解除契約,您亦可主張民法359條買賣之物有瑕疵,向賣家主張解除契約。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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