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016/4/2,在高雄旅遊展購買日本住宿飯店5天4夜(指定飯店但未訂住宿日期,因為沒有確定要旅遊的日期也沒有買機票),住宿費用為每人$6990,2人為$13980,旅行社要求先付$6000訂金,不是最多收30%的訂金嗎?
我並沒有訂房日期,請問我能全退$6000訂金嗎?
若不能全退是不是他們只能收取1成的訂金$699×2=$1398(2人)呢?
A:
您好,若以旅客通知解約的時間及旅客賠償旅行社的費用來看,若在旅遊開始前31日以前通知要賠付旅遊費用的10%,但旅行社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定金也是旅行費用之一部分先付,因此就此您的退費權利仍是有主張之空間。
另業者是否有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請您簽書面契約,若業者違規未簽書面契約理虧在先,您能順利主張討回全額退費之機會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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