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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繼承


劉OO 發問於 2016-02-01 | 台北 |

Q: 繼承之土地已由過逝者提供建商配合銀行融資,繼承土地的人,如果不配合變更土地擔保人可以嗎?銀行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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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繼承之土地已由過逝者提供建商配合銀行融資,繼承土地的人,如果不配合變更土地擔保人可以嗎?銀行會怎麼做?

您好:
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因此,銀行會依此原則辦理,所以要確認繼承人與銀行間的融資行為已達到何種程度?另外,應確認繼承人與建商之間的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再作後續的判斷。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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