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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各位律師您們好:

各位律師您們好:


小OO 發問於 2016-01-26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父親是在腳踏車製造工廠工作,日前他們公司將全體員工集合於會議室裡進行一小時的協調(內容是調整薪資結構),主管講解共花了50分鐘(在律師的陪同下,並全程錄影),剩餘10分鐘給員工簽署新的薪資結構同意表,預計於今年度的二月份開始實施。
新的薪資結構同意表內容是原本屬於本俸的部份,會移轉些許至績效獎金、生產獎金的部份;且週休二日的週六是以無薪計算,我父親原本有提出疑問,但都被被主管以「有問題直接找董事長」為由回覆,而且不同意簽名者,就是當場有阻攔的意味不讓你出去,所以我父親最後也簽了,但簽完了跟主管要一份留底,主管卻沒有給他。
請問,這樣是否沒有辦法申訴呢?而且也沒有證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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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父親是在腳踏車製造工廠工作,日前他們公司將全體員工集合於會議室裡進行一小時的協調(內容是調整薪資結構),主管講解共花了50分鐘(在律師的陪同下,並全程錄影),剩餘10分鐘給員工簽署新的薪資結構同意表,預計於今年度的二月份開始實施。
新的薪資結構同意表內容是原本屬於本俸的部份,會移轉些許至績效獎金、生產獎金的部份;且週休二日的週六是以無薪計算,我父親原本有提出疑問,但都被被主管以「有問題直接找董事長」為由回覆,而且不同意簽名者,就是當場有阻攔的意味不讓你出去,所以我父親最後也簽了,但簽完了跟主管要一份留底,主管卻沒有給他。
請問,這樣是否沒有辦法申訴呢?而且也沒有證據.....謝謝!


您好:
若就此變更契約,或改變勞條件的過程有違法的情形,還是有可能主張權利。首先,該簽立的書面文件,於其後還是可能出現,因為對方仍須以該文件主張勞工自願變更勞動條件的證據。其次,若確欲主張權利,仍得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所以還是得於勞資爭議調解程序,取得相關資訊後,再作進一步的判斷。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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