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想請問:
目前我已與11/17自公司繳交離職單,但遲遲至今尚未領到20號上月薪資。
公司解釋,由於先前本人有私底下交易公司產品給客戶,但產品是本人自己擁有的物品。這樣公司可以告我什麼嗎?另外公司抵扣我薪水說事情查明後扣款我的販售所得在予以還款,他們可以扣押我的薪水嗎?另外我私下販售公司產品,並未竊取公司物品而是個人物品,這樣有觸犯何種法律嗎?
A:
您好。我想請問:
目前我已與11/17自公司繳交離職單,但遲遲至今尚未領到20號上月薪資。
公司解釋,由於先前本人有私底下交易公司產品給客戶,但產品是本人自己擁有的物品。這樣公司可以告我什麼嗎?另外公司抵扣我薪水說事情查明後扣款我的販售所得在予以還款,他們可以扣押我的薪水嗎?另外我私下販售公司產品,並未竊取公司物品而是個人物品,這樣有觸犯何種法律嗎?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