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我繳到國庫的擔保金 比如假扣押,或提存金之類的 這些可不可以算利息呢? 若是可以,那要如何算? 而我什麼時候可以領呢? 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A: 一、提存法第十一條:「提存金應給付利息,以實收之利息照付。」 二、擔保金返還時,會一併加計,以存入公庫(臺灣銀行)之實際存款利息計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