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我家在去年12月底簽契約,預計工程是到今天5月底。
現在時間已經超過很多了,整體工程進度不到8成,我們付款已經只剩尾款沒付而已了
想請問一下,我現在要怎麼處理比較好?若寄存證信函要終止合約,但是他執業登記的地址已經沒在那了,他常常不回訊息及接電話,有逃跑之虞,要怎麼辦比較好呢?之前有去戶政中心問過多位律師,但是每個律師說法都不一樣,麻煩你運用您的專業幫幫我們!謝謝了,感激不盡!
A:
您好
一般裝修契約應有約定違約金,且未完工前,金額將不斷累計
因此您可以看一下您的契約上有沒有這部分,若有的話,可請求對方盡速完工,否則您將向其請求違約金
應較能有效解決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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