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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仿冒品


吳OO 發問於 2015-02-14 | 桃園 |

Q: 我有在網路上賣仿冒的包包
可是我早不賣了但是有個人說他急要
我說可以廠商寄給他,他說要我寄要匯款給我
後來他說他是A男的朋友
(A男=常常恐嚇威脅我的原本要告後來沒告)
要我跟A男聊聊不然要把資料交出去
說會被罰很多錢500~1500倍。
我跑去問A男他又說那不是他朋友
A男又要我跟他和好可以幫我什麼的
我今年是要畢業的國三生
請問這樣會被關還是罰錢嗎?

瀏覽人數:1563

A:  吳OO,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明知仿冒商標商品而販賣者,構成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科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00元以下罰金。惟因您未滿18歲,僅能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程序,充其量,只有保護管束、假日輔導、訓誡等處遇,應該不會科處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等問題。
2.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上,,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順頌商祺


林衍鋒律師
廣騰國際法律事務所
02-23279045


林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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