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公司為有限公司
本人為公司負責人,想請問
1.負責人是否對公司土地有變賣的權利..不用其他股東同意
2.今如果公司經營不善...積欠貨款..負責人需付什麼法律責任?
3.若經營不善倒閉....負責人又需付什麼法律責任?
A:
您好:
原則上公司負責人無權單獨決定變賣公司資產。
有限公司之股東依公司法第99條: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依此規定,公司經營不善或倒閉,若僅單純為債務無法履行,無涉及其他刑事責任,負責人僅需以出資額為限,對外負法律責任。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