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上星期在某知名購物網買了一台吸塵器,使用了一下子發現並非像網頁上面介紹的有如此大的吸力,想要退貨,想要請問七天鑑賞期是否因為使用過就沒有辦法退貨?謝謝
A:
您好: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1項:「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消費者為郵購買賣時,有七天猶豫權,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不附理由退回商品,解除契約。
二、又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消費者在收受商品後,有檢查的權利,若商品因檢查發生變更,上開解除權不消滅。
三、台端收到吸塵器後,做常態範圍內的檢查而使用吸塵器,依上開規定,仍得於七日內退回商品。
敬供卓參
林瓊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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